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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专业学位复试方法

发布日期:2008-12-26 点击数:

各位考生:

复试方式

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,内容由各专业确定。笔试成绩满分100分,时间150分钟,面试成绩满分100分,复试成绩=笔试成绩*70%+面试成绩*30%。没有学士学位的考生加试《传热学》,满分100分,考试时间120分钟。

笔试科目

动力工程 《工程热力学》

车辆工程 《机械设计基础》

笔试时间、地点

2009年1月4日上午9:00-11:30在南区东配楼二层小教室。

面试内容

根据学院规定的提纲要求考核计分,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。

面试时间、地点

2009年1月4日下午2:00在南区东配楼二层会议室。

拟录取方法

按总成绩确定拟录取排名。

总成绩=初试成绩*70%+复试成绩*3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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